不是很明白lz的意思
个人不建议写很大的类
单一职责 这个是OO最基本的原则

解决方案 »

  1.   

    谢楼上.
    我的意思是想说
    包com.a.b下有一个类 c1
    那我在调用aaa方法的时候.
    要new 一个c1出来,那么.就要引用com.a.b这个包.
    这个时候.我们是把com.a.b引用到最顶端哪里呢还是说在方法体aaa里面写
    aaa
    {
      com.a.b.c1 ac=new com.a.b.c1();
    }
    呢?
    因为考虑到com.a.b这个包只在aaa方法体里面使用.
    我就在想.如果在类的顶端加载import com.a.b会不会使用程序在加载这个类的时候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