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这样的: 
1,客户A首次购买,销售单号为1,付款方式为签单,金额为1000,此时,客户A的欠款金额应为1000,销售单中的‘未收金额’也为1000, 
2,客户A再次购买,销售单号为2,付款方式为现金, 
3,客户A前来退货,退了销售单2中价值200元的商品,退款的方式也为签单,那么此时客户A的欠款金额应该为800。 
4,问题来了:假设客户A总共就产生过这么两张单子,那么客户A实际欠款为800元,而所有销售单中的‘未收金额’相加却为1000元,出现了偏差。那么,在收客户欠款的时候,按照客户收和按照销售单列表来收的时候,就会存在金额不一致的问题,而客户要求这两种收款的方式都要有。 请问大家都是如何来处理这个问题的? 
或者是我在设计上存在问题?我是销售单和退货单分开保存的。错发到了VCL板块,所以在这里重新发一次,望斑竹见谅!

解决方案 »

  1.   

    3,客户A前来退货,退了销售单2中价值200元的商品,退款的方式也为签单,那么此时客户A的欠款金额应该为800。我的理解是,但凡签单n元的,都要欠款金额累加n,未收金额累加n 。是不是?
    第三步的时候,客户签单 -n元,那么不仅欠款金额累加 -n,未收金额也该累加-n 。
      

  2.   

    每次生成订单时,应该把其付款信息保存在ORDER-PAYMENT表中!
    销售添写的金额为正值(即应收金额),退款添写的金额为负值(应退金额)!
    在进行账龄分析时,只需要将PAYMENT表进行汇总即可!
    对于现金支付和签单而言,仅仅是一个支付方式!
    对于销售单与退款单而言,仅仅是一个订单类型!
    所以没必要分开!
      

  3.   


    这没什么大的问题:
    举一个例子吧:
    同一客户A吧:
    1、单号为:1,销售了1000元,未收款。
    2、单号为:2,销售了3000元,已经收款了:3000。
    3、单号为:3,把单号2退货了200元,这个又如何处理?其实是这样处理,在销售退货单里,把200元款退给客户就行了,这样帐就平了,如下:
    客户    日期    单号     应收        已收      结存
    A     01-01    1     1000                1000
    A     01-02    2     3000        3000    1000
    A     01-03    3     -200        -200    1000最后,客户A的欠款是:1000元,不是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