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搞不清楚,我在UNIT1 中INTERFACE 定义的变量  然后我在UNIT2中引用了
UNIT1 并且是在INTERFACE中声明的USES   为什么FORM1中的变量 在FORM2能合法使用
却总是得不到FORM1中变量的数值呢???例如 FORM1中 VAR NUM =5
到了FORM2中  NUM=0这个问题出在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