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cw.com.cn/htm/produ/corner/01_9_3_2.asp

解决方案 »

  1.   

    这个类中仅仅是实现最底层的对数据库的存取, 而且是将所有的数据库访问都放在里面了,而对数据库的操作特别多, 所以才造成有6000多行。
    相对的业务逻辑的类就比较简单,但也使用了一系列类再通过调用这个大类中的方法来存取数据库的。  我认为类是太大了,应该将它分割。 但作者说,一来这里面的逻辑都是相似的,分割后的类也是类似的,没有必要。
      二来,对数据库的操作习惯上应该集中处理。
      而且,需要对所有的数据库操作进行序列化,以防止脏数据的产生,而目前它是采用在大类中使用一个public static synchronizied getInstance(){}
    来保证只产生一个实例,实现这一点的。   他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我还是不能接受这么大一个类!
      

  2.   

    代码行<2000,好像java编程规范上有讲。
    “来这里面的逻辑都是相似的,分割后的类也是类似的”,那可以把这些相似的逻辑抽取出来。
      

  3.   

    一个程序员应该给QA留点后路,6000行代码如果出错不让QA自杀才怪。
    一般的情况下应该小于1000行,那样子会更好维护;
      

  4.   

    6000行,哈哈,他想找个东西也不容易吧这位老兄真够厉害的,他不是在写java程序,是在写长篇小说吧注释怎么办?如果超过了10000行他可以去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