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就没有人感兴趣吗?“我想问如何保留源中的控件不被删除。”这句是说如何使源form中保留控件,我把DragDropEffects.copy或是Move,All都用了,还是一样。“原因是因为次控件在源form中有了MouseDown的事件”应该为"原因是因为这个控件在源form中有了MouseDown的事件"为对象加事件时用"+=",我想如果删除事件可能有"-="吧?只是猜测
调试欢乐多
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因为不是所有的控件都提供了源码..........象我上面所用的"AxCWUIControlsLib.AxCWGraph"这个控件就是买的NI公司的.
你还有一个axCWGraph1字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