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我是初学者,不明天interface和abstract有什么区别,知道abstract可以把方法.类.变量都定义成抽象的不用去实现.可以由继承来的子类去实现,但是这个interface的出现是不是就替换掉了abstract?很是疑惑,还请有才者帮我理清楚!

解决方案 »

  1.   

    含有abstract修饰符的class即为抽象类,abstract 类不能创建的实例对象。含有abstract方法的类必须定义为abstract class,abstract class类中的方法不必是抽象的。abstract class类中定义抽象方法必须在具体(Concrete)子类中实现,所以,不能有抽象构造方法或抽象静态方法。如果的子类没有实现抽象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那么子类也必须定义为abstract类型。
    接口(interface)可以说成是抽象类的一种特例,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必须是抽象的。接口中的方法定义默认为public abstract类型,接口中的成员变量类型默认为public static final。
    下面比较一下两者的语法区别:
    1.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接口中不能有构造方法。
    2.抽象类中可以有普通成员变量,接口中没有普通成员变量
    3.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非抽象的普通方法,接口中的所有方法必须都是抽象的,不能有非抽象的普通方法。
    4. 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的访问类型可以是public,protected和(默认类型,虽然
    eclipse下不报错,但应该也不行),但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只能是public类型的,并且默认即为public abstract类型。
    5. 抽象类中可以包含静态方法,接口中不能包含静态方法
    6. 抽象类和接口中都可以包含静态成员变量,抽象类中的静态成员变量的访问类型可以任意,但接口中定义的变量只能是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并且默认即为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
    7. 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但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
    下面接着再说说两者在应用上的区别:
    接口更多的是在系统架构设计方法发挥作用,主要用于定义模块之间的通信契约。而抽象类在代码实现方面发挥作用,可以实现代码的重用,例如,模板方法设计模式是抽象类的一个典型应用,假设某个项目的所有Servlet类都要用相同的方式进行权限判断、记录访问日志和处理异常,那么就可以定义一个抽象的基类,让所有的Servlet都继承这个抽象基类,在抽象基类的service方法中完成权限判断、记录访问日志和处理异常的代码,在各个子类中只是完成各自的业务逻辑代码,伪代码如下:
    public abstract class BaseServlet extends HttpServlet{
    public final void service(HttpServletRequest request, HttpServletResponse response) throws IOExcetion,ServletException {
    记录访问日志
    进行权限判断
    if(具有权限){
    try{
    doService(request,response);
    }
    catch(Excetpion e) {
    记录异常信息
    }
    }

    protected abstract void doService(HttpServletRequest request, HttpServletResponse response) throws IOExcetion,ServletException;  
    //注意访问权限定义成protected,显得既专业,又严谨,因为它是专门给子类用的
    }public class MyServlet1 extends BaseServlet
    {
    protected void doService(HttpServletRequest request, HttpServletResponse response) throws IOExcetion,ServletException
    {
    本Servlet只处理的具体业务逻辑代码
    } }
    父类方法中间的某段代码不确定,留给子类干,就用模板方法设计模式。
    备注:这道题的思路是先从总体解释抽象类和接口的基本概念,然后再比较两者的语法细节,最后再说两者的应用区别。比较两者语法细节区别的条理是:先从一个类中的构造方法、普通成员变量和方法(包括抽象方法),静态变量和方法,继承性等6个方面逐一去比较回答,接着从第三者继承的角度的回答,特别是最后用了一个典型的例子来展现自己深厚的技术功底。
      

  2.   

    可以相互替换,但是有本质的却别
    在abstract class中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
    而在interface中,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从某种意义上说,interface是一种特殊形式的abstract class。系统功能发面 :接口更利于扩展,而抽象类不能扩展,如果你的系统的变化多体现为方法的变化,那么用抽象类比较方便,因为在抽象类中加方法系统的其它部分仍然可以运行。 
      

  3.   


    1.两种都不能实例化,都属于抽象类
    2.abstract一个类只能有一次继承关系,interface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
    3.abstract可以有自己的成员属性,interface属性被static final修饰,不能修改属性,一般不再次定义
    4.abstract使用extends,interface使用implements
    5.interface实现类及abstrct class的子类都必须要实现已经声明的抽象方法。
    6.Abastract class中并非所有的方法都是抽象的,只有那些冠有abstract的方法才是抽象的,子类必须实现。那些没有abstract的方法,在Abstrct class中必须定义方法体。
    7.abstract class的子类在继承它时,对非抽象方法既可以直接继承,也可以覆盖;而对抽象方法,可以选择实现,也可以通过再次声明其方法为抽象的方式,无需实现,留给其子类来实现,但此类必须也声明为抽象类。既是抽象类,当然也不能实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