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ction类
函数实际上是功能完整的对象。Function类可以表示开发者定义的任何函数。用Function类直接创建函数的语法如下:
var function_name = new function(arg1, arg2, ..., argN, function_body)
在上面的形式中,每个 arg 都是一个参数,最后一个参数是函数主体(要执行的代码)。这些参数必须是字符串。
var sayHi = new Function("sName", "sMessage", "alert('Hello ' + sName + sMessage);");
sayHi('jzj,','你好!');//Hello jzj,你好!函数名只是指向函数的变量,那么可以把函数作为参数传递给另一个函数吗?答案是可以的,请看:
function callAnotherFunc(fnFunction, vArgument) {
  fnFunction(vArgument);
}
var doAdd = new Function("iNum", "alert(iNum + 10)");
callAnotherFunc(doAdd, 10); //输出 "20"
注意:尽管可以使用 Function 构造函数创建函数,但最好不要使用它,因为用它定义函数比用传统方式要慢得多。不过,所有函数都应看作 Function 类的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