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用1好一点:
理由如下:
由于这个类的构造器(不知是否唯一?)要用到这些值,那么由于static型的值在构造函数前被初始化,当然这样最好了。2的方案开销大一些,而且好像也没什么必要。
采用2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就是当有其它的类需要用到这些值的时候。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理由如下:
由于这个类的构造器(不知是否唯一?)要用到这些值,那么由于static型的值在构造函数前被初始化,当然这样最好了。2的方案开销大一些,而且好像也没什么必要。
采用2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就是当有其它的类需要用到这些值的时候。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这是关于class 如何定义与细分的问题。
2 更漂亮一点。但显然是1直观,开销小。
public final
新类同样可以与旧类建立面向对象的关系,就如同swing的mvc结构,
一个Model(数据),一个UI(界面),一个view
类A,有多个constructor.
其他的类也要用到这些常量。
而且,要在其他的类里创建这个对象的instance.我同意bd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