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 在用继承的时候,往往有些不好 因为父类的东西可以看到 而且加载机制效率也不高。。所以经常使用 组合方式但是我们又知道  除基础类以外。自定义内含自定义内 不好 有严重的依赖关系而组合就是这样容易产生依赖关系违背了 高内聚 低耦合的 编程思想这不是又矛盾了吗?那么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我理解的是否正确??如何在这两种中 进行权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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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父类的东西不想用的话,你为什么要继承呢,继承了又不想用父类的东西吗?
     平时我就经常使用继承,因为要用多态,至于你说的"经常使用组合方式",因为没有生活,回答不了你,对于我来说平时经常使用继承。
     对于"高内聚 低耦合",我只知道各个模块之间要尽量遵循这个原则来设计,如果你非要类与类之间这么做的话,莫非是要在定义每一个类的时候,都要把Object里的方法都重写一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