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比如我有个包packageXXX下面有三个相关java文件(A是B的成员对象)
另外的一些包import packageXXX.*
当A变更后,哪些需要重新编译呢。B应该要吧,而其他哪些引用packageXXX的包内文件呢,需要重新编译么?大家最好能告诉我一个原则,按照此原则即可判断任何的情况 ???
另外的一些包import packageXXX.*
当A变更后,哪些需要重新编译呢。B应该要吧,而其他哪些引用packageXXX的包内文件呢,需要重新编译么?大家最好能告诉我一个原则,按照此原则即可判断任何的情况 ???
不赞同,我觉得楼主的意思是说“必须”,而且假设B调用了A的方法,而A删掉了这个方法,调用B的时候会报错,这是没错,但是重点不是编译,而是你必须得去修改B中调用A的方法的代码,于是B这个类你也修改了,既然你修改了B和A两个类,自然两个类都需要重新编译,自然还是符合“修改谁编译谁”的原则,因为B的代码你不能不改,不是光靠编译不改B的代码就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