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用JSP还是APPLET Applet 需要浏览器端下载一些插件!有好处也有一些不足吧 解决方案 » 免费领取超大流量手机卡,每月29元包185G流量+100分钟通话, 中国电信官方发货 言之有理,昨天我还在想:微软如果成了浏览器的霸主,标准不就是M$来定了,那客户端不就是M$一家了吗?服务器再nb也需要客户端。那…… 还有,哥们你个的那个网站用起来也挺爽。比在IE里感觉好,在IE里总感觉ML戴TT。 浏览的技术性不是很高,关键要看以后的发展方向。支持 APPLET ! 还是开发的周期和费用问题,applet只有大公司才有办法做产品 to welcomyou,那个网站不是我的。 欣慰的是,你我的担心已经早被SUN预料到了,那就是JNLP(网络加载协议)。通过JNLP,可以把application(不仅仅是APPLET)以极快的速度完全的下载到客户端执行,她有如下方便之处:1) 只需要配置服务器端,客户端只要有JRE,无需配置任何东西。2) 自动检测应用程序的版本更新并下载。 SUN公司推出这个东西,肯定也有其商业目的,想必也是为了简化客户端。那么国内的软件厂商是否也应该考虑放弃目前流行的BROWSER方式,而改用这种方式呢?这样,J2EE架构的开发真的就被JAVA一统了,而无需再进行浏览器编程,这对于软件厂商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 关于更多信息,可到SUN官方搜索一下JNLP,有开发实例,perfect 发贴之后,才发觉标题应该改为:JSP还是application. 对于applet的开发周期和费用,显然比JSP大。那jsp和application呢?肯定是application小,用JB就好比DELPHI一样,界面的编写都是可视化,远远超过JSP方式的BROWSER编程。 做个调查,当你看了SUN公司的demo之后,大家会选择哪一种方式呢?呵呵 有了JNLP,就不会把什么东西都方在JSP上了,其实我一直很讨厌JSP,包括ASP,编程不直观,代码乱七八糟,一看我就头大,虽然有Servlet和Bean,但是只是减少了JSP中的代码,不能根本改变界面和程序搞在一起引起的麻烦。还有就是那个浏览器,以后迟早会成为M$的杀手锏。 我不同意楼上的观点~你说JSP里HTML代码与JAVA代码混在一起不好,但是,这不是JSP的错,是程序员的错。在MVC模式中,JSP只包含HTML代码,根本就不包含JAVA语法,一切均用Tag来完成。这样打开JSP,你看到的仅仅是HTML代码。这样网站美工不需要任何JAVA方面的知识,只要了解HMTL代码就可以了。但是在ASP中,确实是很糟糕。 都在发展ing...感觉似乎都在模仿桌面应用。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http://desktop.forgetfoo.com/另外:同意leojeff的观点。 关于连接到收藏夹的问题 tomcat 不编译java文件 java 架构设计性能 怎样获取上传文件的名字!特别简单的问题! ajax同步与异步 解惑 JSP+javabean中如何实现对数据库更改后对相关的页面自动刷新?? extention 和 mime 的区别 请教一个JAVA正则表达式! 对于oa界面,各位说一下具体思路???? 两个javabean的相互调用问题,各位java高手帮忙. 怎样通过按纽将单选匡的值通过参数传给下一个jsp页面 为什么在jsp文件里加了charset=gb2312,汉字部分还是变成 \u5740样?
关键要看以后的发展方向。
支持 APPLET !
1) 只需要配置服务器端,客户端只要有JRE,无需配置任何东西。
2) 自动检测应用程序的版本更新并下载。 SUN公司推出这个东西,肯定也有其商业目的,想必也是为了简化客户端。那么国内的软件厂商是否也应该考虑放弃目前流行的BROWSER方式,而改用这种方式呢?这样,J2EE架构的开发真的就被JAVA一统了,而无需再进行浏览器编程,这对于软件厂商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 关于更多信息,可到SUN官方搜索一下JNLP,有开发实例,perfect
对于applet的开发周期和费用,显然比JSP大。那jsp和application呢?肯定是application小,用JB就好比DELPHI一样,界面的编写都是可视化,远远超过JSP方式的BROWSER编程。
做个调查,当你看了SUN公司的demo之后,大家会选择哪一种方式呢?呵呵
你说JSP里HTML代码与JAVA代码混在一起不好,但是,这不是JSP的错,是程序员的错。
在MVC模式中,JSP只包含HTML代码,根本就不包含JAVA语法,一切均用Tag来完成。
这样打开JSP,你看到的仅仅是HTML代码。这样网站美工不需要任何JAVA方面的知识,只要了解
HMTL代码就可以了。但是在ASP中,确实是很糟糕。
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http://desktop.forgetfoo.com/
另外:同意leojeff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