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这样做法没有错。此句锁定了
cursor cur1 is select id,name from c1 order by id for update of name;
又进行commit;是否可行?值得大家讨论。

解决方案 »

  1.   

    如果我要想每修改5笔数据后就commit一次,那因该怎么写为好?
    我这个procedure写得有什么问题么?
      

  2.   

    五次后就显式解锁,那又进行第十次commit;这种做法不明???
    有高人可解释是否可行
      

  3.   

    for update cursor
    commit后不能继续where current of...
    修改逻辑
      

  4.   

    呵呵,看来我稍稍疏忽了。楼上说的对,对于for update的游标,commit后再检索(fetch)的话,就会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