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情况是这样的,B类方法里面大量用到A类的对象实例,于是我在B类构造函数里面直接实例化A类class A{
public $mes="ok";
}class B{public function __construct(){
//下面很多方法都要用到A的对象,于是我在B类构造方法里面直接对象一个,方便下面调用
$a=new A();

//下面B的成员方法开始调用A对象的方法
public function test(){
$mes=$a->mes;  
//代码运行到这里提示$a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即没有实例化,但上我在构造函数中不是做了吗?好像没有起作用
echo $mes;
}$b=new B();
$b->test();
}我在B的构造函数中实例化的A对象,B的成员方法不能用,怎么回事呢?后面我有很多成员方法都是要用a对象啊,不可能一个一个的去实例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