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er.net2002-09-10 15:20人民网--《京华时报》  作者:韩浩月  
 
    这是件小事,写出来没多大意思。在和朋友或家人讲述我在北京的生活故事时,对这件事我总是避而不谈。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我下班回家,心里想着媳妇早已准备好的晚饭以及儿子可爱的笑容,心里很愉快。到了家门口,门被锁着,儿子哭泣的声音嘶哑而缓慢,这是怎么了?我手忙脚乱用钥匙打开门,看见才四个月大的儿子滚落在地上,额头渗出了血丝,我甚至怀疑:完了,这个MM抛下我们爷儿俩跟别人私奔了。    我曾无数次警告过我她,不要离开我儿子,哪怕是我们离婚你也要把他带在身边,就是到菜市场也不能把他一个人扔在家里……两个小时过去了,还没有她的影踪,我抱着儿子神经质似的向每一位过路的邻居打听:“您看到我儿子的妈妈了吗?”终于有一个人告诉我,她可能去买菜的时候被查暂住证的联防队员带走了。    晚上快九点钟,媳妇回来了,果然让邻居猜中了。我心里虽然暗自欣慰但仍然没忘了给她上一堂遵纪守法课:“知不知道出门要把儿子带在自己身边?知不知道出门要带暂住证?”“儿子睡着了,我不过去买菜,来回用不了10分钟时间,我哪想到……”“你不会跟他们说有锁在家里的孩子吗?”“说了,说了,他们不相信……”我再也不忍心说她什么了。    这是两年前的事情。两年时间里,我没遇到过一次被检查暂住证,但这并不妨碍我的钱包永远放着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装着这三证,我理直气壮。但为了避免媳妇再犯错误,我用A4纸打印了这样一张告示贴在家门背后:出门检查水、电、煤气,别忘了带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