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中的需求漏洞 ---- 我所观察到的。
 
双向交友:即甲方向乙方发出好友请求,若乙方同意,则甲乙双方互为好友。若一方从好友列表中删除对方,则双方的好友关系都将删除。即双方的好友列表都将删除对方信息。 单向交友:即甲方向乙方发出好友请求,若乙方同意,仅仅是甲方加乙方为好友。即仅仅是请求方加被请求方为好友。对应现实生活中的交往的实际情况,确实有A视B位好友,但B并不视A位好友。但有一点不同,现实生活中不需要好友请求,谁视谁为好友都在心中,通过实际行动表现出来。     双向交友模式简单,适合普通网站使用,为什么这么说,这要看这类网站的做交友模块的总体需求,例如和讯,他添加好友的目的就是要相互之间发送,接受消息,用户没有设置添加好友条件的选项。没有设置黑名单的功能。发现一个小小的问题,有的网站在删除好友时居然没有发送删除通知,A从好友列表中删除B,则B的好友列表中也没有了A, B肯定有疑问啊,我的好友哪里去了?这是细节,但对用户,网站来说都是重要的。没有删除通知,用户可能会以为网站维护有问题,怀疑网站的安全性,从而降低对该网站的信任度。    单向交友被大多数聊天工具和一些交友类网站采用,以大家都熟悉的QQ为例:如果用户甲在个人信息中设置交友模式为:“需要我的同意才能加为好友”,那么用户乙加用户甲为好友,不能直接添加,只能先发送请求,请求消息发给用户乙,乙有三种选择:从左到右派列为:“添加好友”、“接受请求”、“拒绝”。其中“拒绝”很容易理解,就不说了,令人迷惑的是前两项,在QQ中菜单中“添加好友”就是查找QQ用户,找到了便添加好友,如果该好友允许任由何人加,则直接添加,不允许任何人添加,则提示不允许添加,如果是经过同意后添加,则发送请求消息,决定权在对方手中。  但这个添加好友默认查找QQ用户就是请求方的QQ用户,其他功能与菜单中的“添加好友”相同。注意:如果请求方、被请求方均设置为“需要我的同意才加为好友”,如果双方均认为“添加好友”就是同意加双方为好友(一般人都这么认为)那就有趣了,你请我加为好友,我在请你加为好友,求来求去,谁也没加谁。如果被邀请方认为“接受请求”为同意加双方为好友(有些用户会这样理解),那么仅仅是请求方加被请求方为好友,被请求方需要用同样的方法才能添加请求方为好友。    说了这么多,表达得太单调,如果不认真去想的话,不太容易理解,但就这么点事,腾讯QQ这么大,这么知名的IT公司,至少四年多的时间都是这么设计双向交友的,不知多少用户用起来头晕。直到最近,我才发现被申请人处理添加好友的信息是有了比较清晰的变化----“添加好友”变为“同意请求并添加为好友”。呵呵,就几个字的事情,用得着这么分析法么?用得着,就是多了几个字,功能有了一点变化,用户体验马上变得友好,添加好友再也不会出现加一次好友,对方未回复,结果自家的好友列表找不到此人,对方同意了,自家的好友列表卡找不到人,对方却能自己发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万一对方是法轮分子,发点无聊的新闻是小,万一他被公安抓了,搜查他的硬盘事啊现我的资料,公安因此过来查查,那多窝火啊。    今天我只是用QQ做例子,以自己的体会、观察说明交友程序的两个不同模式,每个模式满足不同的需求,还可以有其他模式,至于细节上的不同更是多了。道德经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每个细节上的变化都会导致下面的细节更多的变化。有时间的朋友,可以观察一下MSN类似的功能,比QQ做的好啊。    网站中发送小纸条(消息)还有很多需求上的问题,就不细说了,一是不好描述,说起来麻烦,看客读起来迷糊。二是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添加好友”了,雷同的问题就不浪费时间写了,免得看客读了骂我:“罗嗦、比‘ASP.NET’还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