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独是这两种的话.我摧价你使用第一种方法.

解决方案 »

  1.   

    没有理我。自己试了。调用存储过程要比command.exectuenoquery快多了。
    给大家个建议,调用存储过程。不要用command.executenoquery了
      

  2.   

    调用存储过程会将一部分压力分发到数据库上
      

  3.   

    快慢没有衡量过(不过感觉应该存储过程更快一些)!但是从安全考虑,强烈建议用存储过程
      

  4.   

    存储过程应该比较快,毕竟是预编译的,而且安全,只是不便于更改。
      

  5.   

    快慢没有衡量过(不过感觉应该存储过程更快一些)!但是从安全考虑,强烈建议用存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