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取最大公约数一样……
最方便 object
肉眼可见的最大公约数大概是 IList

解决方案 »

  1.   

    List<SJJH_DLQX_LOG> 跟 List<SJJH_USER> 毫无关系,是两个无关的类型,没有什么继承关系。不要上当,也不要胡联系。要搞懂正规的概念。这里就跟你定义 A 类型跟 B 类型,如果你不另外定义什么统一父类或者接口的话,他们就是毫无关系的类型了。
    比如说类型 TypeA 是从 TypeB继承的,那么 List<TypeA> 跟 List<TypeB> 有继承关系吗?如果你回答说“是”就只能在你花钱上的培训班上得零分,说明你的老师让你自学呢!泛型本身只是类型的映射(或者说“代码生成器的定义模版”),就好像你说函数 f(x) 映射着人生的赚钱指数,函数g(x) 映射着一个人会不会遇到车祸,你能说 f(x)跟g(x)有什么固定关系吗?以为 TypeA跟TypeB的关系可以胡乱联系到泛型上的人,需要认真、重新理解泛型的概念。
      

  2.   

    如果你脱离了实际应用,胡联系到“万能的”object类型,你觉得还需要泛型吗?所以泛型不是“万能的”,它是“有意义的”。但是跟你理解不一样。你需要完全抛弃你那种想当然,真正考虑你的想法是不是适合使用泛型。
      

  3.   

    有这种想法说明设计得不好。用object类型才凑合了。
      

  4.   

    List<IEnumerable> 就可以了
    因为任何List<T>都实现了它,你也可以用foreach迭代。
      

  5.   

    用ArrayList好了,它相当于List<object>,里面可以存放任何东西
    不过这样做有任何意义?为什么一定要把不同类型的List存放到同一个List里去
    你取出的时候还要挨个switch判断它到底是个什么,才能再转换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