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一个程序
我想这样构建程序架构:
定义一条记录的类、记录集类、观察者类(记录或记录集发生变化时通知界面显示)
记录类中定义记录属性(定义get、set,触发记录改变事件-通知观察类通过委托)
get set 方法调用数据库操作通用方法
还定义调用存储过程方法。
具体对某个表来说,通过继承记录类或记录集类和观察者类,对于特殊操作通过重载
这样设计有问题吗? 谁有这种例子,给我贴一个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