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简单的概念性问题,望高手给澄清一下,先谢谢了。  一个弱命名程序集(即不包含公钥的程序集)只能部署在应用程序的基目录下,那么它被此应用程序“独享”,所以当此应用程序用到此弱命名程序集中的类型时,CLR会将程序集加载到此应用程序的地址空间中。但是,如果对于一个强命名程序集(即包含公钥的程序集),它被部署在GAC中,可以被多个应用程序共享,那么某个应用程序加载这些强命名程序集时,会怎么样呢?(如果是每个应用程序都加载到自己的地址空间,那就失去了“共享”的含义;如果不是上一种情况,又是怎样的加载方法呢?加载到何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