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窗体间如果访问控件的话,必须将控件的modifiers属性设置为 Internal 。
1、这是不是当前常用的办法?2、这样这个控件就可以被当前整个程序集访问,暴露在整个程序集面前,是不是不合理啊?就像尽量少用公共变量似的。3、如果不设置为Internal,还没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可以互相访问控件。谢谢!
1、这是不是当前常用的办法?2、这样这个控件就可以被当前整个程序集访问,暴露在整个程序集面前,是不是不合理啊?就像尽量少用公共变量似的。3、如果不设置为Internal,还没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可以互相访问控件。谢谢!
public的范围比internal更大的吧
我觉得是这样的,如果你的目的是实现程序,那么怎么简单怎么弄,没必要考虑太多,特别是小程序。
如果你想研究一下设计的话呢,我觉由一个窗口访问另一个窗口的控件多半是不合理的。
你应该改为:
由另一个窗口暴露公共的属性或者方法供你设置。
好处是:
*当你的业务逻辑发生变化时,你只需要调整这个方法或者属性即可。
*你可以处理一系列的逻辑,而不仅仅是textBox1.Text = "xxx"。
Internel只是在同一个命名空间下可用,而Public是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