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个button控件  我在设计窗体中双击它 即转到了代码页 就可以写它的click事件了  
也可以自定义一个click事件 在窗体加载的时候加载它 
如 this.button.Click += new EventHandler(button_Click);
我想问问 为什么开发中 都用第二种  有什么区别么 用第二种方法写事件 最大的好处是什么?

解决方案 »

  1.   

    这两种区别不是很大,你用哪种都是可以的。第一种是在Initial的时候做的,第二种就是在你看到的地方做的
      

  2.   

    第二种方法的好处是如果你画面进行了变更,或者有类似的按钮想要进行同样的操作的话,
    就不用去画面设计页面去找到那个按钮,双击了,
    直接把相关的代码Copy一下就可以了。
      

  3.   

    个人觉得没什么区别,vs2005开始winform程序的这些初始化代码在*.designer.cs里,也就是InitializeComponent()函数,这2个的区别在于双击的时候这句话是由设计器自动生成的并是在InitializeComponent()里,而你在后台则是要你自己写的,还有就是不一定要通过双击,你可以在Click事件里选择绑定其他按钮的事件也可以。
      

  4.   

    还有,如果你的按钮想动态绑定事件,那么用this.button.Click += new EventHandler(button_Click);如果都是固定的,那么直接双击更方便。
      

  5.   

    DIV1是搜索栏目如姓名:之类的gridview1是人物列表,gridview2是人物的上班下班记录列表。在搜索一个部门的人员时需要点击gridview1中的人名这一列来更新gridview2中的特定人物的记录。。人物id我已能获取,请教大概用什么样的方法能完成局部刷新gridview2的信息?
      

  6.   

    当水平到了一定程度,就会习惯用代码方式而不是通过界面操作方式。最初的时候我们大都在界面将可操作的都操作完(包括数据绑定等等),此时Vs系统自动会将这些操作队赢得的代码在窗体Design代码文件中为我们生成。而随着我们认识的提高,就会觉得一些代码不应当一开始就用上(因性能或是开销或是遇到错误),比如一些事件,在一开始就注册上时,意味着窗体加载后就会启动这些事件。而有的事件却应该在某些数据准备好后才应当注册(你有没有遇到过?)。所以我们就会用手写代码的方式注册事件。类似的在别的方面我们也会逐渐的觉得需要手动设置更好,久而久之也就成了这种全代码的习惯了。
      

  7.   

    第二种的好处就是如果你画面进行了变更直接把相关的代码Copy一下就可以了。
      

  8.   


    Copy?既然有了面向对象为什么还要经常用Copy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