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 BO{
  FieldType1 field;
  FieldType2 field;
}
与PO,VO没有任何关系Class BO{
   ClassType1 PO1;
   ClassType2 PO2;
}
看程序的需要,是否有必要将PO作为类级成员变量楼主对一些概念比较含糊,所以提的问题也很含糊,不知道你想问什么

解决方案 »

  1.   

    呵呵,同样的问题有人回答了,sureyor() 你为什么看不懂。没好好看题吧。
    这个问题我咨询了一个工作三年的程序员,得到了回答。目前为止没有比那位程序员给我的答案好,所以我不会给分了。
      

  2.   

    我配置了自己的jsp服务器  诚招jsp虚拟空间代理商  如果有兴趣可以加qq254672366
      

  3.   

    晕,
    首先先搞清这几个包是干什么用的。
    po:持久对象,对应数据库中的表vo:值对象,对应form表单中的对象。bo:业务逻辑,这就不用我说了吧。
    剩下的自已会做了吧?
      

  4.   


    呵呵,同样的问题有人回答了,sureyor() 你为什么看不懂。没好好看题吧。
    这个问题我咨询了一个工作三年的程序员,得到了回答。目前为止没有比那位程序员给我的答案好,所以我不会给分了。晕死哦,还带这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