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程序中,我用getSource得到一个对象,此时,将对象转化为它的子类型,用完子类型的方法后,如何再将它还原回原类型呢?
例如:继承关系如下:
A <- B <- C <- D用getSource方法得到A的对象实例,然后将其转换为D类型,当用完D的一个方法后,再用A的方法,怎么才能实现呢?
例如:继承关系如下:
A <- B <- C <- D用getSource方法得到A的对象实例,然后将其转换为D类型,当用完D的一个方法后,再用A的方法,怎么才能实现呢?
由于你已经转型为D 所以 引用名.f()肯定用的是D的方法如果用完D的方法,难道不能向上转型吗?没有什么比这更安全的了啊
(A)引用名.f(),不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