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是Java语言中对于抽象类定义进行支持的两种机制,正是由于这两种机制的存在,才赋予了Java强大的面向对象能力。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之间在对于抽象类定义的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可以相互替换,因此很多开发者在进行抽象类定义时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选择显得比较随意。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对于它们的选择甚至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理解是否正确、合理。本文将对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一番剖析,试图给开发者提供一个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依据。
理解抽象类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Java语言中都是用来进行抽象类(本文中的抽象类并非从abstract class翻译而来,它表示的是一个抽象体,而abstract class为Java语言中用于定义抽象类的一种方法,请读者注意区分)定义的,那么什么是抽象类,使用抽象类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却不是这样。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比如:如果我们进行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开发,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在面向对象领域,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述,但是这组行为却能够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描述就是抽象类,而这一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则表现为所有可能的派生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体,因此它可以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扩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熟悉OCP的读者一定知道,为了能够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抽象类是其中的关键所在。从语法定义层面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语法层面,Java语言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方式,下面以定义一个名为Demo的抽象类为例来说明这种不同。使用abstract class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abstract class Demo {
abstract void method1();
abstract void method2();

} 
使用interface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interface Demo {
void method1();
void method2();


在abstract class方式中,Demo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方式的实现中,Demo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从某种意义上说,interface是一种特殊形式的abstract class。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语法定义层面更多的细节问题,不是本文的重点,不再赘述,读者可以参阅参考文献〔1〕获得更多的相关内容。从编程层面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从编程的角度来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都可以用来实现"design by contract"的思想。但是在具体的使用上面还是有一些区别的。首先,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也许,这是Java语言的设计者在考虑Java对于多重继承的支持方面的一种折中考虑吧。其次,在abstract class的定义中,我们可以赋予方法的默认行为。但是在interface的定义中,方法却不能拥有默认行为,为了绕过这个限制,必须使用委托,但是这会 增加一些复杂性,有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在抽象类中不能定义默认行为还存在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可能会造成维护上的麻烦。因为如果后来想修改类的界面(一般通过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表示)以适应新的情况(比如,添加新的方法或者给已用的方法中添加新的参数)时,就会非常的麻烦,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对于派生类很多的情况,尤为如此)。但是如果界面是通过abstract class来实现的,那么可能就只需要修改定义在abstract class中的默认行为就可以了。同样,如果不能在抽象类中定义默认行为,就会导致同样的方法实现出现在该抽象类的每一个派生类中,违反了"one rule,one place"原则,造成代码重复,同样不利于以后的维护。因此,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间进行选择时要非常的小心。从设计理念层面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上面主要从语法定义和编程的角度论述了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区别,这些层面的区别是比较低层次的、非本质的。本小节将从另一个层面: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来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作者认为,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才能理解二者概念的本质所在。前面已经提到过,abstarct class在Java语言中体现了一种继承关系,要想使得继承关系合理,父类和派生类之间必须存在"is a"关系,即父类和派生类在概念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参考文献〔3〕中有关于"is a"关系的大篇幅深入的论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对于interface 来说则不然,并不要求interface的实现者和interface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仅仅是实现了interface定义的契约而已。为了使论述便于理解,下面将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说明。考虑这样一个例子,假设在我们的问题领域中有一个关于Door的抽象概念,该Door具有执行两个动作open和close,此时我们可以通过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定义一个表示该抽象概念的类型,定义方式分别如下所示: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Door:
abstract class Door {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Door:
interface Door {
void open();
void close();

其他具体的Door类型可以extends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的Door或者implements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的Door。看起来好像使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没有大的区别。如果现在要求Door还要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设计针对该例子的类结构呢(在本例中,主要是为了展示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反映在设计理念上的区别,其他方面无关的问题都做了简化或者忽略)?下面将罗列出可能的解决方案,并从设计理念层面对这些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解决方案一:简单的在Door的定义中增加一个alarm方法,如下:
abstract class Door {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abstract void alarm();

或者
interface Door {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那么具有报警功能的AlarmDoor的定义方式如下: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
void open() { … }
     void close() { … }
void alarm() { … }

或者
class AlarmDoor implements Door {
void open() { … }
     void close() { … }
void alarm() { … }
} 
这种方法违反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一个核心原则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ciple),在Door的定义中把Door概念本身固有的行为方法和另外一个概念"报警器"的行为方法混在了一起。这样引起的一个问题是那些仅仅依赖于Door这个概念的模块会因为"报警器"这个概念的改变(比如:修改alarm方法的参数)而改变,反之依然。解决方案二:既然open、close和alarm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ISP原则应该把它们分别定义在代表这两个概念的抽象类中。定义方式有:这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一个概念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另一个概念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显然,由于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所以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是不可行的。后面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我们一一来分析、说明。如果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来定义,那么就反映出两个问题:1、我们可能没有理解清楚问题领域,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到底是Door还是报警器?2、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没有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对于问题领域的分析发现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和Door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在实现时就没有能够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因为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上(均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反映不出上述含义。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是: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Door,同时它有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来设计、实现来明确的反映出我们的意思呢?前面已经说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一种继承关系,而继承关系在本质上是"is a"关系。所以对于Door这个概念,我们应该使用abstarct class方式来定义。另外,AlarmDoor又具有报警功能,说明它又能够完成报警概念中定义的行为,所以报警概念可以通过interface方式定义。如下所示:
abstract class Door {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
interface Alarm {
void alarm();
}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 {
void open() { … }
void close() { … }
    void alarm() { … }

这种实现方式基本上能够明确的反映出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 a"关系,interface表

解决方案 »

  1.   

    “interface”(接口)关键字使抽象的概念更深入了一层。我们可将其想象为一个“纯”抽象类。它允许创建者规定一个类的基本形式:方法名、自变量列表以及返回类型,但不规定方法主体。接口也包含了基本数据类型的数据成员,但它们都默认为static和final。接口只提供一种形式,并不提供实施的细节。
    接口这样描述自己:“对于实现我的所有类,看起来都应该象我现在这个样子”。因此,采用了一个特定接口的所有代码都知道对于那个接口可能会调用什么方法。这便是接口的全部含义。所以我们常把接口用于建立类和类之间的一个“协议”。有些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采用了一个名为“protocol”(协议)的关键字,它做的便是与接口相同的事情。
    为创建一个接口,请使用interface关键字,而不要用class。与类相似,我们可在interface关键字的前面增加一个public关键字(但只有接口定义于同名的一个文件内);或者将其省略,营造一种“友好的”状态。
    为了生成与一个特定的接口(或一组接口)相符的类,要使用implements(实现)关键字。我们要表达的意思是“接口看起来就象那个样子,这儿是它具体的工作细节”。除这些之外,我们其他的工作都与继承极为相似。具体实现了一个接口以后,就获得了一个普通的类,可用标准方式对其进行扩展。
    可决定将一个接口中的方法声明明确定义为“public”。但即便不明确定义,它们也会默认为public。所以在实现一个接口的时候,来自接口的方法必须定义成public。否则的话,它们会默认为“友好的”,而且会限制我们在继承过程中对一个方法的访问——Java编译器不允许我们那样做。接口只是比抽象类“更纯”的一种形式。它的用途并不止那些。由于接口根本没有具体的实施细节——也就是说,没有与存储空间与“接口”关联在一起——所以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防止多个接口合并到一起。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们经常都需要表达这样一个意思:“x从属于a,也从属于b,也从属于c”。在C++中,将多个类合并到一起的行动称作“多重继承”,而且操作较为不便,因为每个类都可能有一套自己的实施细节。在Java中,我们可采取同样的行动,但只有其中一个类拥有具体的实施细节。所以在合并多个接口的时候,C++的问题不会在Java中重演。
      

  2.   

    接口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类,其中只有方法原型,即只给出方法的名称、参数列和返回类型,没有方法体。这些方法的实现在子类中定义。
    接口重用体现在不同的对象对一个相似的操作使用相同信息的方法。
    例子:
    class A {
        static A  e = new A();

    class B {
    public void play(A n) {
    System.out.println("B.play()");}
    class C extends B {
    public void play(A n) {
    System.out.println("C.play()");
    }
    }
    public class D {
    public static void tune(B i) {
    // ...
    i.play(A.e);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C flute = new C();
    tune(flute); }
    }
    接口
    1. 概述
    1) 引入接口的原因:
    为了实现多继承功能,又不希望引进多继承的复杂性和低效率,Java提供一种特殊类型--接口(interface)。
    2) 含义:
    接口是一种没有实现的类,在接口中包含了抽象方法和常量的定义。即接口是一种特殊的抽象类,其中只包含常量和方法的定义,没有变量和方法的实现。接口可以“多重继承”。
    3) 用处:
    (1) 通过接口可以实现不相关类的相同行为,而不需要考虑这些类之间的层次关系。
    (2) 通过接口可以指明多个类需要实现的方法。
    (3) 通过接口可以了解对象的交互界面,而不需要了解对象所对应的类。
    4) 优点:
    Java用接口实现比多重继承更强的功能。单一继承表明了类的层次关系,指明父类和子类各自的行为,而接口则把方法的定义和类的层次区分开来,通过它可以在运行时动态地定位所调用的方法。
    2. 接口的定义
    接口的定义包括接口的声明和接口体两部分。
    1) 接口声明
    【public】interface 接口名 【extends 接口列表】{
    }
    2) 接口体
    接口体包含常量定义和方法定义两部分。
    接口中定义的常量默认具有public、static、final的属性。
    方法的定义,没有方法体,同时默认具有public、abstract属性。
    3) 接口的继承
    子接口继承父接口的所有成员,当此接口中的成员出现和父接口同名时,则父接口的成员被隐藏。
    3. 接口的实现
    类声明中用implements子句来表示一个类实现了某个接口,在类体中可以使用接口中定义的常量,而且必须实现接口中定义的所有方法。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类中所实现的接口方法,必须用public修饰。
    4. 接口类型的使用
    接口可以作为一种引用类型来使用,是多态的一种表现。在类里可以通过创建接口类型的变量来访问类实现的该接口中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