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的一个最大原则是将功能赋予最需要实现的那个类我觉得第一种比较好,他通过产生内的实例来调用方法
第二种直接使用了static方法调用,实际上不要轻易使用static方法,因为他是随程序一起编译的,无法使用动态绑定的好处.我觉得static方法只适用于定义一些常用的转换方法,不要用于这种类的常规方法中

解决方案 »

  1.   

    to:: bookbobby(书呆) 我这里用static方法只是为一时方便,实际上我想请大家重点考虑的是InstanceEntity的insert方法的参数:
    insert(String name,String type)
    insert(InstanceEntity entity)
    不好意思,代码有些乱,不准确,希望你能看明白.
      

  2.   

    既然insert方法用到的参数是InstanceEntity的属性,所以你的insert(InstanceEntity entity)不如改为不带参数的更符合面向对象的原理
      

  3.   

    还有,在同一个包里是不需要import的
      

  4.   

    有理!有理!!
    多谢jeff
    多谢bookbobby
      

  5.   

    我觉得你的这个类本身就有问题,
    InstanceEntity作为一个对象,自己insert自己的这种方法接口让人不好理解,
    建议你另外创建一个管理类,用于进行于db之间的操作。。参数的传递,个人认为第一种比较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