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抽象类 接口 他们到底有什么实质性的 区别  
 在使用中  有什么特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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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abstract class 在 Java 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  2.在abstract class 中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中,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 static final的,不过在 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  3.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不同。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  4.实现抽象类和接口的类必须实现其中的所有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接口中则不能有实现方法。  5.接口中定义的变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 final 型,且必须给其初值,所以实现类中不能重新定义,也不能改变其值。  6.抽象类中的变量默认是 friendly 型,其值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也可以重新赋值。  7.接口中的方法默认都是 public,abstract 类型的。
      

  2.   

    (1)一个类可以实现(implements)多个interface,但一个类只能继承(extends)一个abstract class
    (2)interface强调特定功能的实现,具有哪些功能;而abstract class强调所属关系。
    (3)尽管interface实现类及abstract class的子类都必须要实现相应的抽象方法,但实现的形式不同。interface中的每一个方法都是抽象方法,都只是声明的(declaration, 没有方法体),实现类必须要实现。而abstract class的子类可以有选择地实现(只实现其中的抽象方法;覆盖其中已实现了的方法;二者均实现)。
    (4)interface是完全抽象的,只能声明方法,而且只能声明public的方法,不能声明private及protected的方法,不能定义方法体,也不能声明实例变量。
     
    abstract class在interface及Class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abstract class是抽象的,可以声明抽象方法,以规范子类必须实现的功能;另一方面,它又可以定义缺省的方法体,供子类直接使用或覆盖。另外,它还可以定义自己的实例变量,以供子类通过继承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