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定义一个求和的类,第一种定义一个成员变量,然后直接赋值给成员变量,值,在调用方法,
第2种是定义一个带参的方法,2种都实现了,但是区分不了2种有什么差别,.2种有什么差别吗,2种方法那个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