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散四十分,前四个回答者各十分,大家赶早。

解决方案 »

  1.   

    1.修饰类,不能创建(new)对象.
      但可用来声明引用(编译不报错).
      抽象类是专门用来被继承的.它是一个类的半成品,抽象类往往和多态结合.
      因为一个类没有对象所以将它写为抽象类. 
    2.一个接口就是一个特殊的抽象类.
    全都是抽象方法的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classA{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A=10;
       public abstract void m1();
       public abstract void m2();
    }
    interface IA{
        int A=10;
        void m1();
        void m2();
    }
    接口中的属性默认是公开静态常量.
    接口中的方法默认是公开抽象方法.
    接口没有构造方法.
      

  2.   

    声明方法的存在而不去实现它的类被叫做抽象类(abstract class),它用于要创建一个体现某
    些基本行为的类,并为该类声明方法,但不能在该类中实现该类的情况。不能创建abstract 类
    的实例。然而可以创建一个变量,其类型是一个抽象类,并让它指向具体子类的一个实例。
    不能有抽象构造函数或抽象静态方法。Abstract 类的子类为它们父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提供实
    现,否则它们也是抽象类为。取而代之,在子类中实现该方法。知道其行为的其它类可以在
    类中实现这些方法。
    接口(interface)是抽象类的变体。在接口中,所有方法都是抽象的。多继承性可通过实现这
    样的接口而获得。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是抽象的,没有一个有程序体。接口只可以定义
    static final成员变量。接口的实现与子类相似,除了该实现类不能从接口定义中继承行为。当
    类实现特殊接口时,它定义(即将程序体给予)所有这种接口的方法。然后,它可以在实现
    了该接口的类的任何对象上调用接口的方法。由于有抽象类,它允许使用接口名作为引用变
    量的类型。通常的动态联编将生效。引用可以转换到接口类型或从接口类型转换,instanceof 运
    算符可以用来决定某对象的类是否实现了接口。
      

  3.   

    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是Java语言中对于抽象类定义进行支持的两种机制,正是由于这两种机制的存在,才赋予了Java强大的面向对象能力。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之间在对于抽象类定义的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可以相互替换,因此很多开发者在进行抽象类定义时对于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的选择显得比较随意。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对于它们的选择甚至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理解是否正确、合理。本文将对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一番剖析,试图给开发者提供一个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依据。理解抽象类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在Java语言中都是用来进行抽象类(本文中的抽象类并非从abstractclass翻译而来,它表示的是一个抽象体,而abstractclass为Java语言中用于定义抽象类的一种方法,请读者注意区分)定义的,那么什么是抽象类,使用抽象类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却不是这样。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比如:如果我们进行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开发,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在面向对象领域,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述,但是这组行为却能够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描述就是抽象类,而这一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则表现为所有可能的派生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体,因此它可以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扩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熟悉OCP的读者一定知道,为了能够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则OCP(Open-ClosedPrinciple),抽象类是其中的关键所在。从语法定义层面看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在语法层面,Java语言对于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方式,下面以定义一个名为Demo的抽象类为例来说明这种不同。使用abstractclass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abstractclassDemo{abstractvoidmethod1();abstractvoidmethod2();…}使用interface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interfaceDemo{voidmethod1();voidmethod2();…}在abstractclass方式中,Demo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方式的实现中,Demo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final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从某种意义上说,interface是一种特殊形式的abstractclass。从编程的角度来看,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都可以用来实现"designbycontract"的思想。但是在具体的使用上面还是有一些区别的。首先,abstract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也许,这是Java语言的设计者在考虑Java对于多重继承的支持方面的一种折中考虑吧。其次,在abstractclass的定义中,我们可以赋予方法的默认行为。但是在interface的定义中,方法却不能拥有默认行为,为了绕过这个限制,必须使用委托,但是这会增加一些复杂性,有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在抽象类中不能定义默认行为还存在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可能会造成维护上的麻烦。因为如果后来想修改类的界面(一般通过abstractclass或者interface来表示)以适应新的情况(比如,添加新的方法或者给已用的方法中添加新的参数)时,就会非常的麻烦,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对于派生类很多的情况,尤为如此)。但是如果界面是通过abstractclass来实现的,那么可能就只需要修改定义在abstractclass中的默认行为就可以了。同样,如果不能在抽象类中定义默认行为,就会导致同样的方法实现出现在该抽象类的每一个派生类中,违反了"onerule,oneplace"原则,造成代码重复,同样不利于以后的维护。因此,在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间进行选择时要非常的小心。从设计理念层面看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上面主要从语法定义和编程的角度论述了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的区别,这些层面的区别是比较低层次的、非本质的。本小节将从另一个层面: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来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作者认为,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才能理解二者概念的本质所在。前面已经提到过,abstarctclass在Java语言中体现了一种继承关系,要想使得继承关系合理,父类和派生类之间必须存在"isa"关系,即父类和派生类在概念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参考文献〔3〕中有关于"isa"关系的大篇幅深入的论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对于interface来说则不然,并不要求interface的实现者和interface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仅仅是实现了interface定义的契约而已。为了使论述便于理解,下面将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说明。考虑这样一个例子,假设在我们的问题领域中有一个关于Door的抽象概念,该Door具有执行两个动作open和close,此时我们可以通过abstractclass或者interface来定义一个表示该抽象概念的类型,定义方式分别如下所示:使用abstractclass方式定义Door:abstractclassDoor{abstractvoidopen();abstractvoidclose();}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Door:interfaceDoor{voidopen();voidclose();}其他具体的Door类型可以extends使用abstractclass方式定义的Door或者implements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的Door。看起来好像使用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没有大的区别。如果现在要求Door还要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设计针对该例子的类结构呢(在本例中,主要是为了展示abstractclass和interface反映在设计理念上的区别,其他方面无关的问题都做了简化或者忽略)?下面将罗列出可能的解决方案,并从设计理念层面对这些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解决方案一:简单的在Door的定义中增加一个alarm方法,如下:abstractclassDoor{abstractvoidopen();abstractvoidclose();abstractvoidalarm();}或者interfaceDoor{voidopen();voidclose();voidalarm();}那么具有报警功能的AlarmDoor的定义方式如下:classAlarmDoorextendsDoor{voidopen(){…}voidclose(){…}voidalarm(){…}}或者classAlarmDoorimplementsDoor{voidopen(){…}voidclose(){…}voidalarm(){…}}这种方法违反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一个核心原则ISP(InterfaceSegregationPriciple),在Door的定义中把Door概念本身固有的行为方法和另外一个概念"报警器"的行为方法混在了一起。这样引起的一个问题是那些仅仅依赖于Door这个概念的模块会因为"报警器"这个概念的改变(比如:修改alarm方法的参数)而改变,反之依然。解决方案二:既然open、close和alarm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ISP原则应该把它们分别定义在代表这两个概念的抽象类中。定义方式有:这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class方式定义;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一个概念使用abstractclass方式定义,另一个概念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显然,由于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所以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class方式定义是不可行的。后面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我们一一来分析、说明。如果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来定义,那么就反映出两个问题:1、我们可能没有理解清楚问题领域,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到底是Door还是报警器?2、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没有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对于问题领域的分析发现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和Door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在实现时就没有能够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因为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上(均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反映不出上述含义。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是: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Door,同时它有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来设计、实现来明确的反映出我们的意思呢?前面已经说过,abstract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一种继承关系,而继承关系在本质上是"isa"关系。所以对于Door这个概念,我们应该使用abstarctclass方式来定义。另外,AlarmDoor又具有报警功能,说明它又能够完成报警概念中定义的行为,所以报警概念可以通过interface方式定义。如下所示:abstractclassDoor{abstractvoidopen();abstractvoidclose();}interfaceAlarm{voidalarm();}classAlarmDoorextendsDoorimplementsAlarm{voidopen(){…}voidclose(){…}voidalarm(){…}}这种实现方式基本上能够明确的反映出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其实abstract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大家在选择时可以作为一个依据,当然这是建立在对问题领域的理解上的,比如:如果我们认为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报警器,同时又具有Door的功能,那么上述的定义方式就要反过来了
      

  4.   

    其实abstract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
    说的好,让我茅舍顿开啊
      

  5.   


    :0 面向对象思想---最关键是抽象。
    java接口和java抽象类代表就是抽象类型,就需要提出抽象层的具体表现。OOP面向对象的编程,目的提高程序复用效率,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引出必须是面向接口的编程,面向抽象的编程,正确的使用接口和抽象类这些有用的抽象类型作物结构层次的顶层。
    首先明白抽象类是用来继承其内部方法,接口是用来把其内部方法补充实现
    比较如下:
    共同处:
    1.接口和抽象类均不能被实例化;
    2.接口和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都必须在子类中被实现。 区别处:
    1.接口本身属于特殊的抽象类,接口中的方法都必须是抽象的,而抽象类中可以有普通方法; 
    2.JAVA接口可以实现多重继承,而抽象类只能实现单一继承(java类均单一继承原则)。联系:
    java接口和抽象类各有优势,经典设计模式中,声明类型工作接口承担,但同时给出一个java抽象类,且实现这个接口,
    而其它同属的具体类可以选择实现这个接口,可以继承这个抽象类,层次结构上,java接口在最顶上,然后紧跟抽象类,
    发挥它们彼次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