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有这么一句话:如果应用程序当前目录中某个无名包类和程序引入的包中的某个类同名,应用程序将使用无名包类,这时,如果想使用带包名的类,就必须明显的写出类的包名,例如:tom.jiafei.Prim p=new tom.jiafei.Prim();
请问这句话正确吗?我运行了一个程序Exap.java,在这个程序中引入了tom.jiafei包中的Prim类,并且与Exap.java同一目录下有一无名包类Prim。我发现写不写出类的包名,程序中使用的都是带包名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