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TML。很大的用哦,不一定只有做动画,还可以实现很多复杂的页面展示。
最直接的一个应用就是提交表单对表单的验证,这个很有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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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说白了还只是一个写界面的东西~~~
    在Client-Side做一些简单的数据处理。哦,不过现在已经对这个东西有更明确的了解了。
      

  2.   

    B/S 开发的 B 端核心
      

  3.   

    核心之一?还是核心?
    那HTML CSS 算啥东西?
      

  4.   

    JavaScript可以比做为上帝的右手
      

  5.   

    世界上最被误解的语言javascript
    javascript, 亦称为 Mocha 、LiveScript,也叫做 JScript ECMAScript ,是世界上流行的编程语言之一。事实上世界上差不多每台个人电脑都至少安装了一个javascript解释器。javascript的流行完全在于它作为WWW的脚本语言的角色。 不管它有多么流行,极少有人了解javascript是一个十分动态的通用面向对象编程语言。这怎能成为一个秘密呢?为什么这个语言如此被误解? 关于名字
    这个Java-前缀暗示了javascript和Java的关系,也就是JavaScipt是Java的一个子集也就是不如Java强大。看上去这个名称就故意制造混乱,然后随之而来的是误解。javascript并不是解释型的Java语言。Java是解释型的Java,javascript是另一种语言。 javascript和Java的语法很相似,就象Java和C的语法相似一样。但它也不是Java的子集就像Java也不是C的子集一样。在应用上,Java要远比原先设想的好得多(Java原称Oak)。 javascript并不是由Sun公司──Java的老家──开发的。javascript是由Netscape公司开发。它本来叫做LiveScript,这个名字倒并不是那样容易混淆。 这个-Script 后缀暗示了它似乎不是一个完整的编程语言──大多数人以为脚本语言就不算真正的编程语言。但其实这是一个专长的问题。相对C而言,javascript牺牲了性能但带来更强的表达力和动态性。 披着C外衣的Lisp
    javascript的C风格的语法,包括大括号和复杂的for 语句,让它看起来好象是一个普通的过程式语言。这是一个误导,而事实上javascript和函数式语言如Lisp和Scheme有更多的共同之处。它用数组代替了列表,用对象代替了属性列表,而且函数是第一型的,同时还有闭包。你不需要Lisp那些括号就可以用lambda算子。 思维定势
    javascript是原本只是被设计在Netscape Navigator 中运行的。Netscape的成功让javascript成为几乎所有浏览器的标准配置。这导致了对javascript的思维定势。javascript简直就是程序语言中的George Reeves (一位曾扮演超人的演员,但后来死于枪杀,被官方认为自杀,细节不详──译注)。而事实上,javascript也适合很多和Web无关的应用程序。 不断改变的目标
    javascript的第一个版本功能十分弱。它缺少异常处理、内部函数和继承。而它的现在的形态,它已经是一套完整的面向对象语言。但很多看法都是认为它的形式还不成熟。 管理这个语言的ECMA委员正在开发扩展,原意是很好,而这样做却会加剧这个语言本来就最严重的问题:版本太多了。这也造成了很多混乱。 设计错误
    没有什么编程语言是完美的,javascript当然也有它的设计上的错误,如+的重载同时表示加和带类型自动转换的串连接,和有错误倾向的 with 语句——应该避免使用。javascript的保留字策略过于严格。引入分号也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正则表达式的记号也是。这些错误会很容易导致编程错误,并导致语言的设计的全局层面上的问题。幸运的是,这些问题可以用一个很好的lint程序来避免。 这个语言的设计从整体上看还是十分健全的。但很令人惊讶的是, ECMAScript委员会好象根本不想修正这些错误。也许他们对重新设计一个更感兴趣。 肮脏的实现
    javascript的早期实现错误百出。这对该语言带来了很恶劣的影响。更糟糕的是,这些实现还被嵌入的更错误百出的浏览器中。 拙劣的书籍
    几乎所有的书籍都十分恐怖。里面到处是错误、蹩脚的例子还自创一套拙劣的惯例。语言中重要的特性却常常解释不好,或者干脆完全不写。我翻阅了几十本javascript的书,我只推荐两本:javascript: The Definitive Guide (4th Edition) by David Flanagan and Dynamic HTML (2nd Edition) by Danny Goodman. 都来自于 O'Reilly. 不够标准的标准
    该语言的官方标准规格说明书由ECMA发布。但该规格书也是质量奇差。它难以阅读也难以理解。它也对拙劣书籍的问题作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因为作者无法使用这个标准文档来增加他们对语言的认识。ECMA和TC39委员会应该为此感到深深的羞愧。 业余爱好者
    大部分写javascript的人都不是程序员。他们缺乏训练写好程序的修养。javascript有如此丰富的表达能力,他们可以任意用它来写代码,以任何形式。这给javascript带来了一个名声──它是专门为外行设计的,不适合专业的程序员。这显然不是事实。 面向对象
    javascript是不是面向对象的?它拥有对象,可以包含数据和处理数据的方法。对象可以包含其它对象。它没有类,但它却有构造器可以做类能做的事,包括扮演类变量和方法的容器的角色。它没有基于类的继承,但它有基于原型的继承。 两个建立对象系统的方法是通过继承(是一个……)和通过聚合(有一个……)。javascript两个都有,但它的动态性质让它可以在聚合上超越。 一些批评说javascript不是真正面向对象的因为它不能提供信息的隐藏。也就是,对象不能有私有变量和私有方法:所有的成员都是公共的。 但又有证明了javascript对象可以拥有私有变量和私有方法。当然,极少有人认识到,因为javascript是世界是最受误解的程序嘛! 另外还有批评说javascript不能提供继承,这里证明了javascript不仅能支持传统的继承还能应用其它的代码复用模式。 
      

  6.   

    左手就是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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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嗬嗬,这个不用说我也知道,但是我需要的是一个问题的答案。
    如果JavaScript只是一个装饰的花瓶,那就算了,
    这个语言不需要深入研究,用的时候只要看看reference 看看HTML DOM就差不多了。
    加上平时不错的编程习惯。
    相信写出来的代码能比较漂亮。
      

  7.   

    忘情火给的文章里面第一局似乎错了
    JavaScript == JScript ? 这两个东西似乎是两个公司的吧。一个是NetScape,另一个是M$.
      

  8.   

    javascript1.5 == jscript5.5 == ECMAScript v3javascript1.5 !== jscript5.5 !== ECMAScript v3
      

  9.   

    该说的大家都说了, ^_^欢迎大家加入4083490群, 讨论 ajax, web2.0, css, dom, 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