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选中内容的时候,在点设置字体大小的时候就会丢失选中的内容,应该怎么办啊???我想把选中的内容然后写回去,然后执行execcommand   指令 改变字体大小

解决方案 »

  1.   

    之前也研究过文本编辑器,也碰到类似问题。
    在设置选中的文本的颜色,或者字体大小或者对齐方式的时候我们都点了输入内容框以外的地方,此时界面的焦点就不在输入框中了,文本不会以选中的方式展现,于是看上去以为是没有选中,所以此时只需要在给回焦点就行了。(这里的输入框其实和实际的input输入框有区别,所以焦点丢失后看不到选中状态,就像在网页中选择一段文字,在其他地方点鼠标左键选中文字就不再会高亮显示了)
    例如设置字体大小,调用设置函数后记得 输入框.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