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yyworld 于 2014-11-23 11:37:05 编辑

解决方案 »

  1.   

    不要用你熟悉的语言的思维去想javascript
      

  2.   

    显然你中意图中左边的http://bbs.csdn.net/topics/390751431
      

  3.   

    感觉左边TypeScript语法才是不伦不类
      

  4.   

    ecma6 class关键字支持出来后,基于prototype的继承是否要被抛弃呢,呵呵
      

  5.   

    有哪些浏览器支持ES6了呢?至少IE11以下都不支持,實際上不太可能會用到
    ES6雖然引入了CLASS讓類別有了規則
    但寫法上改革太多了,
    至少3、5年內都沒有辦法應用到實務上http://kangax.github.io/compat-table/es6/
      

  6.   

    有哪些浏览器支持ES6了呢?至少IE11以下都不支持,實際上不太可能會用到
    ES6雖然引入了CLASS讓類別有了規則
    但寫法上改革太多了,
    至少3、5年內都沒有辦法應用到實務上http://kangax.github.io/compat-table/es6/
    感觉prototype设计就是个渣渣,为何不早些使用这些关键字呢,呵呵
      

  7.   


    ES6 的 Class 只是语法糖吧 ?
      

  8.   

    不要强转语言 (硬硬拿js来当c#用),那会让你的代码很糟。
    尝试去了解它的设计和对问题的解决方案。
    这会好一些的.
      

  9.   


    ES6 的 Class 只是语法糖吧 ?
    有class,就用不着prototype了吧?
      

  10.   

    了解一下js的历史,你会发现,设计者还是很流弊的
    至少,你还在这里嚷嚷,他在N年前就搞出js来了,而且是极短的时间内
      

  11.   

    感觉左边TypeScript语法才是不伦不类
    每个语言都有自己的特点,js的创始人想着使用起来简单方便,不用new 直接就是对象,对象已经有了何必去搞个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