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onheart(只睡六小时) 
我同意你的前半局。不过我比较喜欢写后台的代码,乐在其中。

解决方案 »

  1.   

    我也喜欢写后台,前台我喜欢写javascript
      

  2.   

    http://expert.csdn.net/Expert/topic/2173/2173504.xml?temp=.215954
    帮忙看看,我也一样是这种人,
      

  3.   

    我经常写>2000行1个页面的jsp。jsp中1个select语句就有150多行,连接8个表,select嵌套8层(我在1本sql书看到select嵌套超过6层,即使是oracle7也可能编译报错!哈哈),最小的表1万条记录,最大的表7000万条记录(30个字段)。执行这个sql需要消耗800MB内存。在2X900MHz SUN ULTRASPARC3 CPU,4G RAM,1.2TB阵列的机器上居然3秒钟之内就将1000多条结果算了出来!
    SUN+ORACLE9i真他妈牛比!
    缺点是:想我这种熟手1天也只能完工1个这样的jsp。sql虽然有缩进和注释,其他人水平低一点今后就没法修改维护。
    没觉得这样不好,如果业务逻辑足够复杂,放在servlet中别人一样很难维护。
      

  4.   

    chentaizong(陈太宗)  ! 写sql 我挺喜欢的,觉得很有挑战性
      

  5.   

    看到:chentaizong(陈太宗)的留言我十分敬佩,有一次我在一个项目中的任务是写:javascript+css+html+jsp+javabean+servlet+ejb+sql,其结果是html+jsp+javabean+servlet+ejb+sql用了40%的时间,javascript用了40%,css用了10%(第一次学着写),最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javascript实在是难调.如果有可能我希望下半生不写javascript.
      

  6.   

    to temony(temony) javascript,,难调 ,同意!我觉得还是写中间层到数据库的代码比较好些
      

  7.   

    presentation layer前台呈现也很好呀,我就非常喜欢,
    不过我同时也喜欢business layer
    因为写起来都很爽,我喜欢~~~~
      

  8.   

    JSP编译速度慢是我的心病,其它的倒无所谓.
      

  9.   

    VS2003 能不能调javascript 的?
      

  10.   

    我最不喜欢写的就是html和javascript!相比之下更喜欢用editplus写
    swing和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