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特别是“实作”这个词,是我在微软的msdn文库里看到的,在金山词霸里查不到它的解释。是不是港台那边的说法呀?原文如下:
                     OLE DB 消費者和提供
    OLE DB 架構使用消費者和提供者模型。消費者提出資料的要求。提供者會以表格的格式放置資料,並將其傳回給消費者,做為這些要求的回應。消費者提出的所有呼叫必須實作在提供者中。
    就技術定義來說,消費者是任一個透過 OLE DB 介面存取資料的系統或應用程式碼 (不一定是 OLE DB 元件)。而介面實作於提供者上。因此,提供者是實作 OLE DB 介面的軟體元件,它會將資料的存取封裝起來並將其公開給其他物件 (也就是消費者)。
    以角色來說,消費者呼叫 OLE DB 介面上的方法,而 OLE DB 提供者實作所需的 OLE DB 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