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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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有半个月的交接时间,应该不会影响工作的。
      

  2.   

    递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立马走人、、
      

  3.   

    回家看看合同,老板说没人干活了,可以加薪。。
      

  4.   

    不要管合同怎么写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就可以走人
      

  5.   

    出来混的,早晚都要还的⋯⋯
      

  6.   

    正常离职,不要怕,除非你老板答应给你加薪
      

  7.   

    对,楼猪可以去读下最新的合同法,是规定了提前一个月递交辞呈,一个月后就可以自动离职了。
      

  8.   

    加薪没有意义,公司摇摇欲坠,这2年一直走下坡路,老板刚愎自用,说要改革,一直迟迟不能推出方案,哪个方案都是说不合适。唉,小公司就是这样,到了危机时,才想解决办法,有单子时,就是喝酒过潇洒日子。以前每个走的老员工,老板都说他们不好,这个有缺点那个有缺点的,从来不检讨自己的管理问题,责任推给员工,他总是说,“留下的人才是适合公司的人”----其实留下的都是混日子的。
      

  9.   

    好像今年没有签合同回家查查看
      

  10.   

    有管有没有签,书面辞呈一个月后,合法走人……
      

  11.   

    既然提出来了,那就走吧。要不走,你就别提出来。
      

  12.   

    跟我以前的公司太像了,走的时候也费劲。
    不过好好说说,做好交接就可以了。
      

  13.   

    老板同意了,还算有点人性。
      

  14.   

    一家老小都等着我挣钱呢,唉,大家都不容易啊
      

  15.   

    呵呵。。把老板爆打一屯  直接走。。工资不要了
      

  16.   

    故意犯错!大不了一个月工资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