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同样功能,是调用dos命令来完成效率高呀,还是用vb代码实现效率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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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功能,可以调用dos命令批处理完成,也可以用纯VB代码实现。比如删除文件,复制文件等,当然还有很多地方,有时调用一个dos命令就可以完成。可是用纯vb写代码要好多代码。
我想问一下,两种实现思路,哪一种更高效呀。
如果效率一样的话,那么调用dos命令不是更好吗?
可是总感觉调用dos是一种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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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功能,可以调用dos命令批处理完成,也可以用纯VB代码实现。比如删除文件,复制文件等,当然还有很多地方,有时调用一个dos命令就可以完成。可是用纯vb写代码要好多代码。
我想问一下,两种实现思路,哪一种更高效呀。
如果效率一样的话,那么调用dos命令不是更好吗?
可是总感觉调用dos是一种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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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那么说用dos命令不好实现容错控制,是吗?还有:为何fante2007一发就是三贴呀。是论坛的bug?
正如LZ说的,调用DOS命令代码简单。
所谓调用DOS命令,就是VB程序执行外部命令,比如用SHELL语句来执行外部命令,此时外部程序与VB进程之间是异步执行的,如果你的VB程序语句执行有顺序安排,那么你也得增加外部程序与你的程序之间的同步处理代码。
“用纯vb写代码”,可以很好控制程序执行。
毕竟,即使你用VB代码来实现这个功能,它依然是依附于系统的解释去执行而已。而DOS作为一个非常成熟的操作系统,上面的功能命令已经千锤百炼,基本是不会有什么BUG的
毕竟,即使你用VB代码来实现这个功能,它依然是依附于系统的解释去执行而已。而DOS作为一个非常成熟的操作系统,上面的功能命令已经千锤百炼,基本是不会有什么BUG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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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VB语句的解释是依靠vb运行库来运行的。而dos命令的解释是依靠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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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就是dos命令更好一些了,没有不用的理由了,是吧。
谁再说说用dos命令的不好之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