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增加和修改记录的窗体,记录集应该定义成窗体级的,还是应该定义成按钮级的呀?哪种生命期比较合理?
一个窗体中有增加按钮,修改按钮.在增加或修改的操作中需要用到记录集,比如判断记录是否存在.
单据是否审核等等.现在想了解一下记录集的生命期定义成哪种更合适.
请教各位老师:有两种定义方法:
1.在窗体级定义一个记录集,在窗体关闭时释放.
2.在按钮级定义记录集,生存期是按钮级的.这样这个记录集的生命期很短.但是我认为每点一次按钮就定义一次,按钮事件执行完毕就关闭,这样是不是更耗资源呀?
所以我想问一下,两种方案哪种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