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疼的一个出入库问题,求大家了。一家销售公司,现在库存中有500吨A材料,A材料当时入库时已开过发票。由于A材料现在已经没有销路,现在那个公司要与供应商协商,将这些A材料换成另一个材料:500吨B材料。总金额差不多,但有一点差异。这个需求如果正常情况下很好处理的,即将A材料退货,然后再购进B材料。但是那个公司不想这么做,因为退货就要开红发票。很麻烦,且要上税。他认为只是两种相似的材料换一下,金额差不多,能不能直接调整一下。即在库存中体现出来有500吨B材料。即在不开发票的前提下用单据调整一下。我不知如何调整才是正确的处理办法。而且是合法的,即税务局不会找你麻烦。以下是我想到的几种思路:不知可行否,请大家指点:
1。做一个A材料的负入库,再做B材料的正常入库。可是这种处理办法无法解决不开发票的目的。
2。做一张出库单,报废。(不知是否合法),然后再做一个B材料入库.可是B材料入库能不开发票吗?
3。做一张虚拟出库,注明原因。再做一张虚拟入库,也注明原因。也不知是否合法。
请各位老师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