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通常用于包含一些全局函数或全局变量,即只要在模块中声明为public的函数或变量,在整个程序中都是可用的。 而类模块有些类似对象的概念,可以这样认为:一个类模块即定义了一个对象。在类模块中只能声明为public的函数或变量才能被其它的模块或函数调用。 同时,还有一个区别:模块中的函数或变量可能被直接调用,而在类模块中声明的函数、变量,必须是在已经实现了一个类模块的实例时才能调用。如:ClsMyDll中有一个public 型的函数MyFun()。要在该类模块之外调用MyFun函数,应该这样做: dim pClsMyDll as new ClsMyDll pClsMyDll.MyFun()不能在没有实现ClsMyDll的实例的情况下就调用MyFun函数,如: MyFun
类模块:他提供了一个面向对象的概念,定义在其中并且是Public型,那么可以通过这个类的实例化对象来对他进行调用,否则就不能用。
这就是区别。
而类模块有些类似对象的概念,可以这样认为:一个类模块即定义了一个对象。在类模块中只能声明为public的函数或变量才能被其它的模块或函数调用。
同时,还有一个区别:模块中的函数或变量可能被直接调用,而在类模块中声明的函数、变量,必须是在已经实现了一个类模块的实例时才能调用。如:ClsMyDll中有一个public 型的函数MyFun()。要在该类模块之外调用MyFun函数,应该这样做:
dim pClsMyDll as new ClsMyDll
pClsMyDll.MyFun()不能在没有实现ClsMyDll的实例的情况下就调用MyFun函数,如:
MyF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