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此书后,感觉讲得十分好,与是想把它的条款尽量用在工作中,如标题,碰到如下问 题:
通常我们把工程中用到的一些宏定义统一放到一个文件中,此后再需要使用这些宏定义的文件中直接包含这个文件既可,但如果我把它全改成常量了话,那么编译器就会抱怨常量多次重复定义,常量在这种情况下就难以发挥作用了,但这也是我们实际工作中宏最常用的方法。所以感觉Scott Meyers提出的这一条是否有欠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