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页的侵权案很多,原告一般是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公证处就派公证员登陆侵权网站,打印或保存到软盘中,并出具公证书。原告拿着公证书到法院提起申诉,法官采纳公证书证据,一般能够胜诉。   这种方法过于笨拙,就像被告所说,我找一个美工人员,一天就可以作出和打印一模一样的网页。
  
   现在,我们为国家公证做这样一个电子证据中心。用户发现某网站侵权后,把网页地址提交至电子证据中心,电子证据中心自动截取证据,并加盖时间戳(加盖时间戳或数字签名技术已具有),并返回给用户受理号,用户可以凭此受理号至当地公证处申请公证,在法院取证时也可查询。这种方式,技术上怎样实现,或者有没有更好的其他方式。
   
    要保证两点:1、网页完整的截取;
                2、网页地址要保证确实取自侵权网站,并能表现出来被大家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