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R2(已加入域)共享文件夹,在高级共享中设置了对域中某个组完全控制的权限(Everyone只有读取权限),现在组中用户A和B都可以写入/删除自己创建的文件,但是A无法更改/删除B创建的文件,反之亦然。
请问怎样设置才能让A和B都能更改彼此创建的文件?

解决方案 »

  1.   

    补充一下,A和B都是隶属于Domain Users
      

  2.   

    A和B都属于Domain Users,意思是A和B的文件能够相互修改、查看,那只需要针对A和B所在的组配置修改的权限即可是,不知道楼主是如何配置的NTFS权限,在共享权限哪里直接配置完全,在NTFS权限这边控制读写。
      

  3.   

    情况是这样:
    A和B同组,权限相同
    服务器上共享了一个文件夹,对Everyone只读,对A和B所在的组完全控制,NTFS权限未作配置,
    实际使用发现A和B都可以对共享文件夹进行写操作,彼此也可以查看对方创建的文件,但不能更改/删除对方创建的文件。
      

  4.   

    后来发现,在上述配置环境下,在NTFS权限中加入对A和B所在的组完全控制权限,A和B才能更改/删除对方创建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