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了abstract后,就是抽象方法。只要定义方法的结构,而不必完成方法。相当于C++中的纯虚函数。
如果类中有抽象方法,这个类就是抽象类,永远不能被实例化。用了抽象方法的类,必须要用继承,否则没有用处。

解决方案 »

  1.   

    to: chechy(我爱洁洁) 什么叫:“永远不能被实例化”实列化是什么意识??
      

  2.   

    比如:
    Form1 := TForm1.Create(Self);
    这就是将TForm1实例化。而抽象类是不可能出现上面的语句的。所以我说了“永远”。
      

  3.   

    比如说 faint是一个抽象类
    那么就不能直接用 faint1:faint,而应该先用一个
    class
      faintclass=faint
    .........继承以后
    再用faint1:faintclass
    好像是这个意思,我也不知道说明白没有
      

  4.   

    这是面向对象的概念,对初学者来说,往往认为它没有用处。
    但是当真正理解了面向对象,abstract就变成了非常有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