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具啊,外资企业,国庆节要求必须加班一天,我要求1号到3号加班,还不让,必须4号以后才行.
人力资源部可都是中国人,这样帮着老板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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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杯具啊,我来接分,楼主20分还要分给别人。大家都是中国人。呵呵。
      

  2.   

    个人以为,非常正常不过。当你身处那个岗位的时候,你也会为了自己有更好的工作表现,而维护单位的权益的,因为那是他们的职责。如果是要求加班,那是单位的错误,要求不允许加班,这个无可厚非,因为那个“法定假日”。
      

  3.   

    不知道楼主的单位里面,所谓的“两倍”或“三倍”的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据我所知有很大一部分单位(包括我们单位)的加班费里面有一部分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某天是三倍的加班费,那么:实际加班费 = 岗位工资/当月有效工作天数(或者月平均有效工作天数) * 加班天数 + 月基本工资/当月有效工作天数(或者月平均有效工作天数) * (3-1) * 加班天数而这个月基本工资,是相当小的一个数字,800~2000都有可能,所谓的多一倍少一倍,其实也多不了几十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