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好吧.我承认.我喜欢上Delphi了.虽然很多人都不看好它. 当然.还是不太喜欢那些长长的关键字与那个begin end;哈哈 解决方案 » 免费领取超大流量手机卡,每月29元包185G流量+100分钟通话, 中国电信官方发货 begin end绝对是最顺眼的。大括号太小了,伤眼 begin end这绝对是我最喜欢的。 是的,喜欢begin end,不喜欢{},你可以设置code templates,然后按ctrl+j简化拼写 现在一些新语言的特性,也值得pascal学习:如python的'''多行字符串'''如with obj1.field2.obj3 as o1,objx.fielda.fieldb as o2 do 当然,最好是局部变量可以在任意一个语句块的头部定义、使用如:begin var a:string; s:=abcstring; ...end; begin end,加上cnPack的连线,good delphi+cnpack,用起来相当顺手啊,而且自动补齐begin end,自动补齐if,for等等。不过就是拼sql串有点费眼睛,那小引号数的,那叫一心力憔悴啊 ……我挺不喜欢C#里面的那个到处定义变量的做法,可能跟我98年的时候就开始学pascal有关吧,我的感觉是pascal是一种很严谨,很美,很有结构感的语言,到处定义var,反倒破坏了那种结构美感。而且到处定义变量,无非是怕一个函数写长了,别人看到下面的变量不知道上面怎么定义的。但是一个设计的好的程序,很少会有超过100行的函数的,至少我现在写程序的时候就很注意这些,特别重视代码的重用和重复代码的提炼。只有多对代码做提炼,才能体会到程序的美感。 局部变量在语句块的头部定义,把这个块提取为函数时,才能方便现在重构都是需要从var区域复制所有变量,再删改。总觉得函数太小很难:很多处理是连贯的,一定要100行以内,只能分割为很多函数,而它们之间的工作是需要很多中间变量来衔接的,这样需要这么多参数(虽然可以放在一个结构或对象里)的函数有意义(除了小)吗? 我在工作中也见过不少人的程序,有些大牛写的程序,那看起来就像是看小说一样,很多复杂的操作,可以分成十几个步骤,定义相应的函数,读起来简捷易懂。我也见过人一个函数上千行,那真是改都不知道怎么改,那函数倒确实是连贯,也没啥参数,不过后期维护怎么办啊。别说改了,就算通读一遍那个函数,经常是看了下面的就忘了上面的,如果来个7、8层的if、for嵌套,光是看begin end的匹配就够受的了,一个星期能把那一个函数搞懂就不错了。即使函数里面有些代码在整个程序中只用一次,但是为了程序的易读和可维护,提炼出来有什么不好呢,定义一个好点的函数名,把一些记录状态的变量定义成全局的,把属于同一类的变量定义到结构里面,这样变量的意义也更加明确了,程序的过程也清晰了,不是更好吗 这个……用在哪些地方呢?我只用过在函数var下面定义这个函数内部的函数…… 呵呵,每个人的审美观点不一样.我很喜欢c++(注意不是c#)中的括号和到处定义变量的做法(到处定义不等于乱定义),对于pascal中的begin和end看着有点乱.我自己写的函数非常少超过50行包括空行. 最喜欢 begin...end 和 ; begin..end 类自然语言,看着多舒服啊刚学C时看着C代码很优美,自从用了Delphi才觉得{..}这么刺眼 开始也是觉得不顺眼,慢慢的就适应了。除了{},还有就是procedure多不喜欢加()Pascal 很多地方还是和 C 有点像的 可以用函数内嵌套函数啊,中间衔接变量可以设为大函数的变量。不喜欢这样的结构:begin var a:string; s:=abcstring; ... end; 作用域不好理解,用的时候也容易定义重名。 两个DBCombobox组合使用 求图片转pdf的实现原理,500分 关于memo的seltext的问题 弱智问题 树循环 在DateTimePicker输入日期时(不用鼠标),能不能这样,输好年份,光标自动跳到月份,同样月份输好,光标自动跳到日! 怎样编程获得一个tif文件的哪一页? 如何直接指定TMMACMConverter.PWaveFormat? 如何实现BMP和JPG的互换 ------- Delphi高手请进 ------() 存储过程是否支持数组参数传递?如能请给例子 Merry Christmas 大哥哥,大姐姐,点阵:如何将输入的文字转换成指定大小的点阵?
大括号太小了,伤眼
这绝对是我最喜欢的。
行
字
符
串'''如with obj1.field2.obj3 as o1,objx.fielda.fieldb as o2 do
如:
begin
var a:string;
s:=abcstring;
...
end;
不过就是拼sql串有点费眼睛,那小引号数的,那叫一心力憔悴啊
现在重构都是需要从var区域复制所有变量,再删改。总觉得函数太小很难:很多处理是连贯的,一定要100行以内,只能分割为很多函数,而它们之间的工作是需要很多中间变量来衔接的,这样需要这么多参数(虽然可以放在一个结构或对象里)的函数有意义(除了小)吗?
刚学C时看着C代码很优美,自从用了Delphi才觉得{..}这么刺眼
可以用函数内嵌套函数啊,中间衔接变量可以设为大函数的变量。不喜欢这样的结构:
begin
var a:string;
s:=abcstring;
...
end;
作用域不好理解,用的时候也容易定义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