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她,是一个意外!
喜欢上她,是一个无法遏制的错误,她已是别人的未婚妻。
我不知道我已泡过多少妞, 但每次想到她,看到她,多年来未曾有过的感觉总是那么自然的浮现,这是一个可以做我老婆的人,一个我多年苦苦寻觅的人。
上帝好像不太希望这个世界平静,总是给它安排各种各样的意外以增添色彩。他老人家时过多年,终于安排一个这样的人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却又要此人是别人的未婚妻。考验我?还是逗我玩。
昨天又和她见面了,一起逛街,一起爬山,一起玩。很开心。可每次想到,她已是别人的未婚妻,两种观点就在脑子中不断的盘旋。“放弃吧,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抢过来,别说只是未婚妻,结婚了还能离婚了,想抢就抢”。带着愉悦的心情和这种矛盾的观点晃晃悠悠到了晚饭时间。她通电她男朋友过来,一起吃饭。在个人生活上,我是个率性而为的人,一场大战看来在所难免。
吃饭的时候,不,我根本就没吃饭,只是在不停的喝酒,是两个男人为一个女人而拼酒。我不知道那吃饭的饭店是否是对方刻意选择的,在这个城市的解放纪念碑旁的火锅店。
起初,和所有的饭局一样,那女子坐在他的旁边,初次见面,称兄道弟,推杯换盏,12瓶啤酒是大战前的序幕。
酒过三寻,正题将入。刀已擦亮,枪已上膛。猜拳将决定这首轮战役的胜负。从衣冠整整的划“哥俩好”到一只青蛙,再从一只青蛙到两只小蜜蜂,最后,是赤膊上阵的老虎和棒子。其实天并不热,昨天还下了小雨,为什么要赤膊,我想更多的是男人之间用来展示自己的一种方式。两个小时,二十瓶啤酒,N次厕所,划拳,互有胜负,但上厕所的次数,我赢了,我少去了两次。
那女子依然坐在他的旁边。
双方依然是面露悦色,可心里,怕是都在想,我要干掉他。平心而论,如果不是为这一女子,能和这样的朋友一起喝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可造化弄人,让我们用这样的方式相识,亮剑是唯一的选择。
胜负未分,啤酒却占了肚子。换!红星二锅头是不错的选择。
战意已浓。没有那些扯淡的客套话,也不再用划拳这种带有技术色彩的比试方式,好比一个三国游戏中马超的必杀技一样,你砍我一刀,我砍你一刀,看谁的血多。浴血奋战。二两装的红星二锅头,规定两口搞定,一人又是五瓶。他去了次厕所,很久才回。那女在来到我身边,问我,“你真的喜欢我?”。我没有用语言回答,她已从我的表情看到了答案,我看到她若有所思,喃喃自语。他从厕所回来后,她劝我们不要喝了,这是一个撤退的大好时机,可没有人退缩。胜负未分。继续。
我的血不多了,但我看的出,他的更少。我在等待发起那致命一刀的攻势。这次,他只喝了一瓶,就又去厕所,我知道,他去吐了。回来后,我说“走吧”,他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再来”,能为心爱女子如此,是条汉子。
我开始心疼那女孩,和电视上的情景一样,她不希望我们再继续。可已登台的拳手,怎能主动退出,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这时,酒已不是表达的最好方式,或许,拳脚才是。用自己的拳头,用那最真实的拳拳到肉之感将对手打爬下才能在此时给自己带来那最畅快的感觉。用圣斗士的观点,应该是燃烧什么小宇宙,酒精的麻醉作用,让你在那个时候找到了第七感。
...
就在我码这些字的时候,我收到了她的短信。不用看,我也知道,我昨天过分了。我知道,在昨天的酒桌上,我赢了,可在她的心中,我输了。生活也许即是如此,我可以装扮自己,从而博得她的好感。可那就不是我了。工作中,要装扮自己,那是一种方式,甚至是很无奈的方式,但生活中,我不想如此。
喜欢上她,是一个无法遏制的错误,她已是别人的未婚妻。
我不知道我已泡过多少妞, 但每次想到她,看到她,多年来未曾有过的感觉总是那么自然的浮现,这是一个可以做我老婆的人,一个我多年苦苦寻觅的人。
上帝好像不太希望这个世界平静,总是给它安排各种各样的意外以增添色彩。他老人家时过多年,终于安排一个这样的人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却又要此人是别人的未婚妻。考验我?还是逗我玩。
昨天又和她见面了,一起逛街,一起爬山,一起玩。很开心。可每次想到,她已是别人的未婚妻,两种观点就在脑子中不断的盘旋。“放弃吧,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抢过来,别说只是未婚妻,结婚了还能离婚了,想抢就抢”。带着愉悦的心情和这种矛盾的观点晃晃悠悠到了晚饭时间。她通电她男朋友过来,一起吃饭。在个人生活上,我是个率性而为的人,一场大战看来在所难免。
吃饭的时候,不,我根本就没吃饭,只是在不停的喝酒,是两个男人为一个女人而拼酒。我不知道那吃饭的饭店是否是对方刻意选择的,在这个城市的解放纪念碑旁的火锅店。
起初,和所有的饭局一样,那女子坐在他的旁边,初次见面,称兄道弟,推杯换盏,12瓶啤酒是大战前的序幕。
酒过三寻,正题将入。刀已擦亮,枪已上膛。猜拳将决定这首轮战役的胜负。从衣冠整整的划“哥俩好”到一只青蛙,再从一只青蛙到两只小蜜蜂,最后,是赤膊上阵的老虎和棒子。其实天并不热,昨天还下了小雨,为什么要赤膊,我想更多的是男人之间用来展示自己的一种方式。两个小时,二十瓶啤酒,N次厕所,划拳,互有胜负,但上厕所的次数,我赢了,我少去了两次。
那女子依然坐在他的旁边。
双方依然是面露悦色,可心里,怕是都在想,我要干掉他。平心而论,如果不是为这一女子,能和这样的朋友一起喝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可造化弄人,让我们用这样的方式相识,亮剑是唯一的选择。
胜负未分,啤酒却占了肚子。换!红星二锅头是不错的选择。
战意已浓。没有那些扯淡的客套话,也不再用划拳这种带有技术色彩的比试方式,好比一个三国游戏中马超的必杀技一样,你砍我一刀,我砍你一刀,看谁的血多。浴血奋战。二两装的红星二锅头,规定两口搞定,一人又是五瓶。他去了次厕所,很久才回。那女在来到我身边,问我,“你真的喜欢我?”。我没有用语言回答,她已从我的表情看到了答案,我看到她若有所思,喃喃自语。他从厕所回来后,她劝我们不要喝了,这是一个撤退的大好时机,可没有人退缩。胜负未分。继续。
我的血不多了,但我看的出,他的更少。我在等待发起那致命一刀的攻势。这次,他只喝了一瓶,就又去厕所,我知道,他去吐了。回来后,我说“走吧”,他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再来”,能为心爱女子如此,是条汉子。
我开始心疼那女孩,和电视上的情景一样,她不希望我们再继续。可已登台的拳手,怎能主动退出,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这时,酒已不是表达的最好方式,或许,拳脚才是。用自己的拳头,用那最真实的拳拳到肉之感将对手打爬下才能在此时给自己带来那最畅快的感觉。用圣斗士的观点,应该是燃烧什么小宇宙,酒精的麻醉作用,让你在那个时候找到了第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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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码这些字的时候,我收到了她的短信。不用看,我也知道,我昨天过分了。我知道,在昨天的酒桌上,我赢了,可在她的心中,我输了。生活也许即是如此,我可以装扮自己,从而博得她的好感。可那就不是我了。工作中,要装扮自己,那是一种方式,甚至是很无奈的方式,但生活中,我不想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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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469 - 公元前399
〖古希腊〗
苏格拉底出生于雅典的中等阶级家庭。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个雕塑作坊。他的母亲是一个助产婆。苏格拉底面目丑陋,身材矮小,步履蹒跚,性格尤其特别。他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是一个勇敢、顽强的战士,平时生活像一个智者,以教育青年为己任。他的对话式教学方法也有智者风格,但他与智者有本质的区别:他从不收学费,更反对诡辩和似是而非的夸夸其谈。他自称是没有智慧的人,而不自诩为有智慧的人。“爱智慧者”和“有智慧者”虽只有一字之差,含义却根本不同。前者指追求确定真理的哲学家,后者指靠炫耀知识赚钱的智者。哲学对于苏格拉底来说不是纯思辨的私事,而是他对城邦所尽的义务。在此意义上,他自称是针砭时弊的神圣牛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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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告诉yoyoxu(空谷幽兰--没有很多很多的爱,就要有很多很多的钱,没)
你到底有没有撬过别人的老婆啊
理由如下,1 姑娘有的是
2 一旦得手,请考虑一下那一位男士的感受。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你的处境将相当的危险,危险指数相当于每天横穿公路1500次。为一个女的每天横穿这么多次公路,值得吗?
3 你撬的来,别人也撬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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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是有理;其中1500次是根据某男来定的,坦言之,要是敢撬我wife,杀他全家以及三代以内的直系和5代以内的旁系,连小强都不放过,大丈夫能屈能伸,不达目的不折手断,呵呵,要碰上这种lz兄弟岂不危险,更何况,自曾经太阳过:君子不立于危强之下……
if 风险不大 then
begin
搞定再说
end
else
begin
意音吧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