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生成一个新的窗体,还要向新窗体传递一些参数要怎样做?
我在新窗体中public下声明了变量,在旧窗体中use后给它赋值。好像不起作用
请大虾指点

解决方案 »

  1.   

    把窗体的变量声明成public然
    比如frmmy里
    public
    username:string;然后在别处
    frmmy.username := '123';
      

  2.   

    重载TForm的Create;
    http://tansuo.51.net/forum/showthread.php?action=lastpost&tid=20
    看这篇文章对你是否有用。
      

  3.   

    比较规范的做法是在Create构造函数的参数中传递需要的变量。而且可以设置不允许无参构造函数,这样可以逼迫使用者一定要输入这个参数。
      

  4.   

    TO   yangliu(逍遥游)  :
       您指的文章我也看了,但还想请教,如何返回参数呢? 比如在那个例子中,想把 Fstr 或者参数 str 做某种加工后再返回,该怎样做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