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劳动合同签了 3 年,在工作了不到一年(差 40 多天)时辞职 ; 单位工资条上写的基本工资为 X 元(太少真不好意思写出来),扣掉一些后为 A 元 , 从银行可以领出 B 元( B 略大于 A ) ; 请问这种情况下 , 违约金应该赔偿多少 ? (注 : 去年所签劳动合同上没有注明违约金的数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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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这样写 , 比如 :  劳动合同签了 3 年(2002.8.1 -- 2005.7.31),在工作了不到一年(差 40 多天)时辞职了 ;   每月领取工资时,单位工资条上:
         基本工资为 1000 (X)元,各类保险、公积金等合计 200  元, 总计本月工资 800 (A)元   我从银行可以领出 810 (B)元( B 略大于 A ) ; 请问这种情况下 , 违约金应该赔偿多少 ?   (注 : 去年所签劳动合同上没有注明违约金的数量)
      

  2.   

    To : zhang21cnboy :   佩服您老兄:),不过我可能没有这么好运气,就现在只想少交点违约金,可他要那样算我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