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的系统,客户端程序分为不同的用户不同的功能,不同的功能在程序设计上可以体现出来,但是我在应用服务器端的数据集组件(ADO组件)既被普通用户的客户端程序连接调用,也被管理员的客户端程序调用,当然CommandText的属性会有不同的。我想这样在RDM中,使用的组件比较少,也省得命名(就好像一举多得)。但是这样做合理吗?李维的MIDAS书我没有看过。
正在编程实践,怕搞得不好就会为“省事”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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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nononono(null,null)
    那就是说不同的功能模块程序设计时,没必要为省事而使用同一个服务器端的ADO数据集组件。
    有理!多谢
      

  2.   

    我看到有人说:
    “假设用了3个Cliendataset控件,如果三个都用于更新操作,那么三个对应的Provider就不能相同。相同也可以,除非用无状态对象,在每次要处理数据之前把SQL语句也传到应用服务器”
      

  3.   

    没什么不好
    你不就是把它当临时对象用了吗,就象你定义了一个循环变量I,总不至于每写一个for语句,都重定义一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