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写了个东西,用WebBrowsor作客户端,当然是我的程序控制下的WebBrowsor了。界面很容易搞好,用javaScript调用程序函数也很不错。不过,我用C#作的,C#作的Com封装的确比Delphi要强一些,当然我知道他用的是元数据,Delphi用的是继承的办法,元数据在这方面更胜一筹。我的项目中也大量的用到了元数据。主要是做代码测试用的,写项目的同时还要写一个测试程序,如果分别写太麻烦了,使用元数据加上运行期类型信息和后期绑定,测试程序可以和正式的程序一起写。元数据的确太棒了,以后有空给大伙讲讲我的心得。配合C#的程序和对javaScript的掌控,这个程序几乎看不出是网页做的,可以缩放,拖拉,Resize,等等,反正把javaScript用到了极致。但是又发挥了HTML简单快速的优点。我以前用C#的控件搭界面,程序庞大,按装包巨大,启动时候明显的迟滞,就仅仅为了一些界面效果,用了HTML以后,程序启动速度明显加快,一些特效javaScript当然可以完成,因为肯定用IE所以,根本不在乎什么了,CSS滤镜可以随便用,再追求完美效果,大不了用falsh,没啥。彻底解放,程序就是程序,界面就是界面,真的太棒了。